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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垃圾源头减量“碳”新路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10-25 00:34:28

 

 近日,碳扬州市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23—2025)出台。江苏减量规划提出通过推进源头减量、扬州源强化前端精准投放和完善分类转运体系等措施,垃圾持续深入推进“净塑城市”和“全球城市生态修复模范市”建设,新路为“好地方”扬州建设作出贡献,碳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江苏减量到2025年,扬州源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新路建成区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20%以上,碳全市达标小区覆盖率100%,江苏减量垃圾分类绿色社区(村)覆盖率100%,扬州源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达15%以上,垃圾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新路

6项措施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

“生活垃圾管理的重要原则包括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此原则框架下,我们规划了推行6大措施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扬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制定和完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并进行重点监督。商品生产者对生产、销售的商品符合限制过度包装要求负责,并将限制过度包装的要求列入企业标准的要求。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引导居民降低点外卖频率,减少外卖包装使用率;提倡快递行业采用绿色包装或对快递包装进行有效回收利用,实现快递包装垃圾源头减量。

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鼓励居民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全市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的意识,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可循环利用的绿色环保袋、充电电池和玻璃(陶瓷)制品水杯等可循环利用的产品。

倡导“光盘” 行动。在餐饮行业、大型食堂推进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全面推行“绿色办公”。提高办公设备和资产使用效率,鼓励纸张双面打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院校等积极采购、使用再生纸制品,倡导双面用纸以及废旧纸张的回收循环利用。倡导网上办公,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在网络上传递资料,减少纸张浪费,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城市生活垃圾中蔬菜垃圾的源头减量是重点,不断推行“净菜进城”。

“大分流、细分类”分类收运处理

按照规划,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按照“大分流、细分类”的方式进行分类收运处理。

“大分流”。逐步建立垃圾分流收运、处理系统,大力推进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等专项垃圾的单独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将各类城乡垃圾从传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中分离出来,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城市垃圾的混合收运,并提高其资源化利用水平。

“细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效率决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际效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难点环节,特别是针对个人的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分类投放环节的规划重点。规划将城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电池、灯管、药品、油漆及其容器等;厨余垃圾:在居民家庭、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中产生的易腐的生活垃圾,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瓜皮果核、中药药渣等;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弃餐巾纸、卫生纸、纸尿裤、烟蒂等。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

规划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的基本要求,要求垃圾收集站要设置在市政设施较完善的地方,满足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要求,进出通道应满足收运车辆高度、宽度等通行条件。

垃圾收集房(亭)应符合下列规定:面积应满足服务范围内分类垃圾桶放置、可回收物暂存的要求;地面应硬化,并应满足防滑、防渗的要求;应满足除臭、遮雨、通风的要求;应配置供电、给水、排水、洗手、消防等设施设备,地面坡度应有利于排水,冲洗的污水应排入污水管网;应有分类收运、开放时间等公示信息。

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数量应根据垃圾量、垃圾容重、收运频次和容器规格确定;类型、规格、材料等应与生活垃圾的特性相适应,并与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相匹配;采用垃圾桶时,应带盖并密闭。

生活垃圾分类转运与处理

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模式,规划针对四类垃圾分别提出了不同要求。

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收集后运至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完成收运,分拣中心主要负责对除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以外的废旧商品进行初步分拣、简单加工,并按照可回收物利用类别,资源分流。分类运送至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积极利用高新技术开展对不同种类和品质的再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后运至有害垃圾暂存点,由有害垃圾暂存点按照末端处理单位接纳类别进行分拣分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每半年对暂存的有害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处置1次,转运过程必须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将有害垃圾运送至末端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厨余垃圾。厨余垃圾采用直接收运(20公里以内)与环卫综合体转运相结合的方式运送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实行源头单独收集,专业化运输,做到日产日清。一般由产生单位将其投放在标准收集桶内,定时定点收运,采用直运的方式直接运输到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

其他垃圾。其他垃圾采用直接收运(20公里以内)与环卫综合体转运压缩相结合的方式运送至其他垃圾处理设施。             记者 姜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