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球友会·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球友会·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法拍观察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06:30:29

 

近日,法拍观察无锡市滨湖区人民完成全省首例“法院监管”加“委托第三方公开拍卖”的法拍观察当事人自行房拍处置,并办理过户登记。法拍观察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法拍观察这套抵押房产最终以230万元成交,法拍观察溢价近30%,法拍观察该案从执行立案到过户仅37天时间,法拍观察远低于常规司法拍卖处置房产所用时间。法拍观察这样的法拍观察处置方式有何法律依据呢?又如何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当事人不满意网络询价,法拍观察确认采取自行处置

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法拍观察股东杨某用其名下坐落于无锡市的法拍观察一套房产提供了抵押担保。因未能按约偿还贷款,法拍观察银行将该公司及杨某起诉至滨湖法院,法拍观察法院判令公司及杨某偿还贷款并确认银行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法拍观察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了网络询价,确认该房产的拍卖参考价为177.3万余。

但面对传统的财产变价,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不太满意。杨某提出,上述询价结果偏低,且根据目前的市场行情通过法院拍卖难以将抵押房产出卖。银行也提出,如果按照上述拍卖参考价即使拍卖成功,也难以清偿完毕所有的债权。

在此情况下,承办法官组织银行、杨某以及第三方机构协商自行处置抵押房产的模式。最终各方一致确认,在法院的监管下由银行和杨某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阿里资产平台上公开拍卖抵押房产。

溢价近30%,纳入法拍房“一站式”过户范围

银行和杨某参照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协商好不低于法院询价结果拍卖参考价,以及公示期、起拍价、保证金、竞价增幅、房产交付等事宜。

第三方机构根据双方的协商内容出具拍卖公告,交由法院审核并在平台挂拍后利用大数据平台的优势,向有意向购买抵押房产的不特定的第三人推送拍卖信息,吸引更多的意向竞买人关注和参与。

日前,上述抵押房产以230万元成交,溢价近30%,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处置财产的价值。该案银行的债权能够全部实现,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法院方面介绍,经与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滨湖分中心等机构进行沟通协商,拓宽了前期建立的法拍房“一站式”过户登记机制的适用范围,将上述在法院监管下第三方拍卖的不动产纳入到“一站式”过户登记的范围内。

近日,上述抵押房产成功办理过户登记,成为江苏首例法院监管下当事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房产的成功案例。

当事人自行处置,如何保证债权人权益?

那么,在法院监管下通过当事人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平台自行处置房产,有何法律依据呢?又如何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呢?

一位执行法官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规定,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变卖查封财产清偿债务的,在确保能够控制相应价款的前提下,可以监督其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合理价格变卖。变卖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被执行人认为网络询价或评估价过低,申请以不低于网络询价或评估价自行变卖查封财产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存在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低价处置财产情形的,可以监督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变卖。

据介绍,在具体操作中,法院负责审核拍卖公告并向杨某的其他债权人告知相关情况,成交后拍卖款进入法院账户,法院负责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及案款分配工作,确保当事人的自行处置不损害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