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球友会·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球友会·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驾校教练醉驾教练车,被交警当场查获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09-19 10:04:23

 

扬子晚报网6月20日讯(通讯员 徐乃旻 陈金春 记者 陈咏)驾校教练应是驾校教练教练交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的醉驾表率,可这位教练却成为“反面教材”。车被查获记者20日从扬州警方获悉,当场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警大队真武中队查获一名醉驾人员,驾校教练教练交系某驾校一名教练员。醉驾

教练员郭某


警方通报,5月29日21时许,当场真武中队组织警力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驾校教练教练交发现一辆号牌为“苏K9***学”的醉驾小型轿车驾驶人郭某身上散发浓烈酒气,民警立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车被查获结果显示为86.6mg/100ml,当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驾校教练教练交民警立即将其带往医院进一步抽血检测,醉驾经鉴定,车被查获郭某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88.5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郭某称,他是驾校教练,因心存侥幸心理,以为该路段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便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没想到开车没多久便遇到了交警,自己十分后悔。

警方表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违法成本


江都交警提醒,无论交警查不查酒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都应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准则,莫要以身试法。驾校教练作为驾驶培训的专业人员,更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驾驶榜样,而不是因一时侥幸酿成大错,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画上“休止符”,希望广大驾驶人及教练员,引以为戒。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