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球友会·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球友会·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09-19 23:57:49

 

近日,江苏江苏省司法厅公布《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省生社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物多据介绍,样性意制定该条例是保护探索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立法实践的重要一步,是条例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的草案关键环节。《条例(草案)》共七章47条,公开各界包括总则、征求生态系统保护、江苏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省生社生物安全、物多公众参与和可持续利用、样性意保障监督、保护附则。条例

其中,总则对条例适用范围、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当遵循的原则等进行明确,规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部门职责,并对规划编制、白皮书发布、科学技术研究等作出规定。

生态系统保护章节对典型生态系统保护予以明确,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自然保护地等制度,并对生态廊道构建、生态保护修复等作出规定。

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章节对野生生物物种资源的就地、迁地保护等作出规定,明确重点保护的本省特有生物物种资源,要求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等。

生物安全章节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作出规定,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放生野生动物行为,健全完善疫源疫病监测和生物安全应急制度。

公众参与和可持续利用章节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全民参与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活动。明确开展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与编目活动,推动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信息发布制度等。

保障监督章节对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网络建设、综合评估、名录编制、监督检查等作出规定,明确建设全省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此外,对资金投入、考核评价、法律责任等分别作出规定。

江苏省司法厅已在官网公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9月8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省司法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8330832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zqyjfzb@163.com。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