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学术研究
儒学动态
专家观点
项目成果
研讨动态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建设
分中心活动
传播普及 传播普及
交流互鉴 交流互鉴
尼山球友会·文明论坛
机关党建 机关党建
廉洁文化建设
球友会·文明建设
学术期刊 学术期刊
《孔子研究》
《中国儒学年鉴》
儒学名家 儒学名家

最高法民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开庭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09-20 06:29:33

 

2024年8月30日,最高郑学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法民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庭原庭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林受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4年至2022年,被告人郑学林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用影立案二庭庭长、响力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受贿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案审立案庭庭长、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最高郑学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法民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庭原庭长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林受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贿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9万余元。

2023年3月至9月,郑学林退休后,利用原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150万元。

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郑学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学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郑学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